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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指控变更罪名案:律师程序性辩护捍卫当事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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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05 · 1612人看过
导读:本文介绍一起刑事案件,原审法院审理时变更罪名程序违法,被告人不服上诉。云南众济(大理)律师事务所李学清律师团队精准把握程序规则,以程序性辩护成功让二审法院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彰显了程序正义价值和专业律师的作用。

一、资深律师李学清:刑事领域的专业担当

在云南的法律界,李学清律师是一位颇具影响力的人物。他任职于云南众济(大理)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副主任。从事刑事实务工作三十余年,从事律师职业也有10余年,执业证号为1532xxxxxxxxx6600,联系地址位于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漾濞路229号金满城市广场D幢14楼。他累计办理刑事案件600多起,在诈骗、毒品、赌博、故意伤害聚众斗殴职务犯罪等高发罪名的辩护上经验丰富。其执业理念“共情是桥梁,专业是底线。以证据为基石,以法律为圭臬,穷尽一切合法途径,为当事人争取最优结果”,体现了他对法律的敬畏和对当事人的负责。

二、“金字塔式”团队:协同作战保障权益

李学清律师构建了一支老、中、青三代融合的“金字塔式”刑事辩护团队。资深律师作为“战略中枢”,把控重大疑难案件方向;骨干律师精通实务,是胜诉的关键执行者;青年律师及法律助理运用科技工具提供高效支持。团队特别注重“黄金37天”危机应对,开展会见、取证、取保候审申请等工作,还有“模拟法庭”预演保障庭审效果,关注涉案财物辩护维护财产权益,判决后提供“综合救济”陪伴当事人直至回归社会。

三、强奸指控案:程序正义的胜利

本案是一起由强奸罪指控经发回重审后变更为侮辱罪指控的刑事案件。一审阶段,公诉机关以强奸罪提起公诉,一审法院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上级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原判,发回重审。重审阶段,公诉机关变更起诉罪名为侮辱罪,可重审法院未组织控辩双方就新罪名进行辩论,直接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七个月。被告人不服再次上诉。

李学清律师团队接手此案后,精准把握程序性要点。他们死守“程序底线”,强调在罪名可能变更时,必须确保当事人享有充分的知情权、辩护权和辩论机会。同时,精准引用《刑诉法解释》第295条,该条明确规定法院拟变更罪名的,应听取控辩双方意见。律师紧扣条款,直击程序硬伤。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审法院在变更罪名时,未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违反相关规定,属于严重违反法定诉讼程序的情形。最终裁定撤销原审判决,将案件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

四、办案心得与法治价值

本案虽未涉及复杂实体问题,却成为程序性辩护的经典范例。律师团队通过坚守程序正义,为当事人争取到重新审理、甚至无罪可能的关键机会,体现了“程序正义是实体正义的前提”这一核心法治理念。法律不仅惩罚犯罪,更保护每一个人不被“悄悄定罪”。而像李学清这样专业律师的价值,就是在看似已成定局时,抓住那一线程序之光,为当事人守住最后的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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