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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北京刑事律师推荐,擅办集资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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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04 · 1533人看过
导读:陈晓伟律师自2009年开始执业,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专业从事刑事案件辩护,尤其擅长经济犯罪、金融类犯罪等案件辩护及企业刑事合规业务。截止至今,独立办理刑事案件453件。曾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如在非法集资百亿元案中,为杨XX辩护,虽部分意见未采纳,但杨XX获从轻处罚。

执业履历与专业背景

陈晓伟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110xxxxxxxxx7751。他自2009年开启执业生涯,服务地区涵盖全国刑事领域,主要服务地区集中在北京,联系地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2号楼1925层。陈晓伟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自2004年起便投身法律工作,拥有深厚的法律专业知识储备。在多年的执业过程中,他专注于刑事案件辩护工作,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截止至今,他已独立办理刑事案件453件,且全部为刑事类型案件。

律所与行业职务

陈晓伟律师在律所和行业中担任着诸多重要职务。他是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盈科北京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以及盈科北京第六届管委会副主任。同时,他还是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企业合规建设研究会委员。此外,他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这不仅体现了他在刑事领域的专业能力得到了学界的认可,也有助于他不断更新知识体系,提升业务水平。值得一提的是,他在20152024年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这一荣誉是对他多年来在刑事辩护领域辛勤付出和卓越表现的高度肯定。

擅长业务领域

陈晓伟律师的擅长领域主要集中在刑事犯罪辩护、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以及企业合规方面。在刑事犯罪辩护中,他尤其擅长经济犯罪、金融类犯罪、涉黑涉恶犯罪、职务犯罪案件的辩护。在企业刑事合规业务方面,他能够为企业提供专业的合规建议,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刑事合规体系,有效防范刑事法律风险。对于企业负责人高管人员,他可以提供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与解决的方案,保障企业和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

媒体形象与影响力

陈晓伟律师具有较高的媒体知名度。他是央视12套《我是大律师》节目首批嘉宾律师,多次接受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法制晚报、京华时报、环球时报等多家新闻媒体的采访报道,并就热点问题发表专业评论。通过媒体的传播,他的专业观点和法律知识得以更广泛地传播,为公众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

学术贡献

陈晓伟律师不仅在实践中表现出色,还在学术研究方面有所建树。他发表了学术文章《想说无罪不容易》,该文章被收录于法律出版社出版的《辩策盈科精选刑事案例》中。这篇文章体现了他对刑事辩护实践的深入思考和总结,为刑事辩护领域的学术研究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

非法集资百亿元案辩护详情

在这起由北京市XX区人民法院审理的非法集资百亿元案件中,2012年2月至2021年间,管某某、付X等人伙同刘某某、宗XX等人,在某市某区大厦等地,以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公司的名义,采用公开宣传的方式,以投资P2P、金交所、保理业务等理财项目承诺高额回报为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人民币100余亿元。其中2300余名报案集资参与人共投资人民币13亿余元,返款共计人民币2亿余元,损失共计人民币10亿余元。杨XX先后担任业务员、团队经理、分公司经理、区域负责人、事业部副总裁,负责招揽集资参与人及管理下属人员,其担任某事业部副总裁期间管理某地区业务,经统计,杨XX所负责的某事业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人民币20亿余元。杨XX于2021年3月31日被查获归案,审理期间,杨XX家属代其退缴人民币500万元。

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工作。他及时去看守所会见杨XX,向其了解案件事实。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通过阅卷完整地了解案件全貌。开庭审理前,和杨XX沟通后,提出了一系列辩护意见。首先,认为杨XX首次到案即如实供述,在长达三年未被羁押期间均配合到案,被执行逮捕时是经通知到案,应认定为自首;其次,指出杨XX协助抓捕同案犯甘XX,构成立功;最后,强调杨XX系从犯、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赔违法所得,建议法庭对杨XX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然而,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对于辩护人的部分意见并未采纳。关于自首的意见,经查,杨XX首次到案系查获归案,后因身体原因未能执行逮捕,在此期间其有随传随到之义务,其到案过程尚未达到自动投案之自主性,故其不构成自首,但其配合侦查之情节在量刑时酌予考量。关于立功的意见,法院认为,杨XX与同案犯甘XX居住在同一小区,公安机关已掌握甘XX的居住地址且经电话联系甘XX已在家中等待的情况下,杨XX协助公安机关辨认具体门牌号的位置,而非提供甘XX的藏匿地址,杨XX之行为尚未达到协助抓捕之程度,故该辩护意见不予采纳。不过,鉴于杨XX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坦白,自愿认罪认罚,退赔违法所得,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但考量杨XX在共同犯罪中的具体作用、职级、违法所得情况及多名同案犯之量刑平衡,对杨XX不宜适用缓刑。最终,杨XX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这起案件充分展示了陈晓伟律师在复杂刑事案件中的专业辩护能力和敬业精神。尽管部分辩护意见未被采纳,但他通过深入了解案件事实,提出合理的辩护策略,为当事人争取到了从轻处罚的结果,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这也体现了刑事辩护工作的复杂性和挑战性,需要律师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严谨的工作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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