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证遗嘱烧毁是否还有效
公证遗嘱烧毁不影响其本身效力。遗嘱效力取决于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即遗嘱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和形式不违反法律规定等,而非遗嘱载体是否存在。
若公证遗嘱被烧毁,遗嘱人可持本人身份证到原公证机构申请查阅并复印遗嘱,公证机构存有遗嘱公证档案,可证明遗嘱内容。该复印件与原件具有同等证明力。但如果遗嘱人在烧毁遗嘱后立新遗嘱并经公证或有其他符合法定形式的新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二、公证遗嘱烧毁后能否凭借其他证据认定效力
公证遗嘱烧毁后,能否凭其他证据认定效力需具体分析。依《民法典》,公证遗嘱和其他形式遗嘱有同等法律效力。若能提供足以证明遗嘱内容和订立过程真实性、合法性的其他证据,如遗嘱副本、录音录像、见证人的证人证言等,且这些证据符合法定要求,法院可认定遗嘱效力。然而,若无法提供有效证据,无法证实遗嘱真实性,或提供的证据存在瑕疵,法院可能不认定遗嘱效力。所以,公证遗嘱烧毁后有凭借其他证据认定效力的可能,但要证据充分且合法。
三、公证遗嘱烧毁,无原件时其他证据能认定效力吗
公证遗嘱烧毁无原件,其他证据有可能认定其效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与案件事实有关联性、合法性、真实性的证据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若有公证机构留存的遗嘱副本、遗嘱办理时的相关档案资料,如公证书底档、谈话笔录、录音录像等,且能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遗嘱确为立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符合遗嘱有效要件,法院可据此认定遗嘱效力。不过,若缺乏关键证据,无法形成证据链,证明遗嘱的真实性和有效性,遗嘱效力则难以认定。
当探讨公证遗嘱烧毁是否还有效时,其实还有相关联的问题值得关注。若公证遗嘱烧毁,若能有遗嘱的副本、复印件等留存,且能证明其真实性,在法律上也可能认可其效力。另外,若有其他形式的遗嘱存在,像自书遗嘱、代书遗嘱等,且内容与烧毁的公证遗嘱有冲突,那就要依据法律规定的遗嘱效力顺序来判定。如果您在公证遗嘱的效力、遗嘱形式冲突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等方面仍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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