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基本信息
王帅龙律师拥有法学本科学历,自2020年开始在浙江理论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33xxxxxxxx196844。其所在律所位于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湖东路2608号促进大厦16楼。王律师担任工会调解员,秉持“以证据为核心,以法律为依据,最大化维护当事人权益”的执业理念,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五百余件,业务范围广泛,涵盖债权债务纠纷、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婚姻家事、刑事辩护、行政复议与诉讼以及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擅长案件领域
王帅龙律师擅长民商事诉讼案件代理,在交通事故、各类债权债务纠纷、合同纠纷等领域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他能够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专业的办案能力,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
交通事故死亡索赔
2023年5月18日,一起交通事故导致行人死亡。被告一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与被告二驾驶的无号牌电动正三轮轻便摩托车碰撞,致摩托车侧翻撞击路边行人,行人经抢救无效死亡。交警认定被告一负主要责任,被告二负次要责任,死者无责任。被告一车辆分别在保险公司A投保交强险、在保险公司B投保商业三者险。事故后,保险公司A垫付医疗费1.8万元,被告一额外补偿原告10万元。三原告委托王帅龙律师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各项损失864225.49元。
王帅龙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固化证据,收集事故责任认定书、病历资料等关键证据。针对被告二、保险公司A和B的多重抗辩,他逐一进行针对性应对。同时,精准核算损失与责任划分,主张被告一承担70%责任、被告二承担30%责任。最终,法院采纳其代理意见,认定合理损失830725.49元,判决保险公司A赔偿198000元(扣除已垫付的尚应赔付180000元),保险公司B赔偿442907.84元,被告二赔偿189817.65元。
路面缺陷死亡索赔
2022年12月20日清晨,受害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在某桥梁处侧翻死亡。交警无法查清侧翻具体成因,但事发桥梁与路面连接处不平整,超出养护规范标准,该路段管理与养护单位为被告市政管理中心,且事发时未设置警示标志。原告委托王帅龙律师与石XX律师提起诉讼,诉请金额存在笔误。
王帅龙律师与石XX律师共同推进维权工作。他们固定与梳理证据,核实事发路段路面高差数据等;进行核心法律论证,主张被告作为道路管理养护单位应承担侵权责任;应对被告抗辩,促成法院认定责任分担比例;合理核算诉求,纠正原告诉请金额笔误。法院采纳律师代理意见,认定原告合理损失,判决被告市政管理中心赔偿原告物质损失的50%即637479.84元,另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元,合计赔偿657479.84元。
一站式法律服务
王帅龙律师凭借其“多专多能”的业务格局,为企业客户与个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综合性法律解决方案。无论是债权债务纠纷、合同纠纷,还是劳动纠纷、婚姻家事等领域的案件,他都能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能力,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支持。在多年的执业过程中,他始终以当事人的权益为出发点,以证据和法律为依据,努力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其承办的众多案件,都充分体现了他在法律领域的专业素养和敬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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