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基本情况
孙启发律师持有执业证号112xxxxxxxx203756,自2020年开始在天津瀚洋(津南)律师事务所开启执业生涯。他主要服务于天津地区,业务集中在津南区,律所联系地址为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南环路与紫江路交口东南侧滟澜山苑351号底商。孙律师秉持“专业、踏实、认真、负责”的执业理念,担任天津市法律援助律师、津南区法律援助律师、津南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律师、津南区村居法律顾问以及工会驿站公益律师等职务,还曾任检察院认罪认罚值班律师、天津市法律逻辑论坛会员。多年来,他办理案件300余件,解答咨询上千人,在房屋买卖纠纷、房屋继承和赠予纠纷、劳务合同纠纷等众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处理股东协议纠纷
在一起股东协议纠纷案件中,当事人与某XX管理公司签订《股东协议书》,出资100000元,XX公司承诺赠送1%原始股权等权益。当事人通过妻子微信转账支付款项后,XX公司却未召开股东会决议,也未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当事人多次沟通无果,认为XX公司构成根本违约,合同目的无法实现,遂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协议并返还出资款。一审判决后,XX公司不服上诉,认为《股东协议书》系股权转让合同,自身不是收款主体,不应承担返还义务,且当事人已参与公司经营,不存在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情况。
当事人委托孙启发律师代理二审。孙律师接手案件后,仔细审查一审判决书、《股东协议书》、转账记录、沟通记录等证据,明确了案件核心争议焦点。庭审中,他针对XX公司上诉理由逐一反驳。对于合同性质,指出协议明确约定出资换股权,应认定为股权转让合同关系,XX公司作为合同相对方应承担义务;关于根本违约,强调XX公司半年未履行主要义务,且无证据证明赠送其他权益,构成根本违约,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对于出资款返还,说明合同解除后XX公司应返还出资款。同时,孙律师提交沟通记录印证XX公司违约行为。最终,二审法院采纳其代理意见,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解决劳务派遣纠纷
某劳动服务公司与某金属制品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约定劳动服务公司派遣员工,金属制品公司支付工资、社保费及管理费。第三人作为派遣员工在工作中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四级。劳动服务公司为第三人缴纳社保,后应金属制品公司要求将社保关系转至该公司。2022年,第三人申请仲裁确认与劳动服务公司在2017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10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仲裁委支持请求,劳动服务公司不服起诉,法院判决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判决生效后,劳动服务公司为第三人补缴社保费及滞纳金共计105398.96元。
劳动服务公司认为根据协议社保费应由金属制品公司承担,遂委托孙启发律师追偿。孙律师接手后,审查协议内容,明确社保费承担约定,收集劳动服务公司缴费凭证、补缴票据、法院判决书、仲裁裁决书等证据。庭审中,金属制品公司未到庭,孙律师详细阐述事实和法律依据,指出金属制品公司作为用工单位应承担社保缴纳义务,劳动服务公司有权追偿。法院采纳其意见,判决金属制品公司支付补缴费用,为劳动服务公司追回巨额款项,厘清了劳务派遣关系中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的责任归属。
孙启发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严谨的办案态度,在不同类型的案件中为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支持,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其擅长的多个领域展现出了出色的业务能力。他在处理各类纠纷时,始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为客户解决实际问题,在天津津南区的法律服务市场中树立了良好的口碑。无论是复杂的股东协议纠纷,还是涉及多方责任的劳务派遣合同纠纷,孙律师都能精准把握案件关键,运用法律武器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随着执业经验的不断积累,相信他在未来的法律工作中会继续为更多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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