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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主物品的扣押期限是多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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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6.23 · 4432人看过
导读:六个月的时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九条第三款:对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挪作他用;对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经查明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及时退还;经核实属于他人合法财产的,应当登记后立即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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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社会,随着公民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法律受理的案件越来越多,很多案件中的已经查获的财产经过法律规定的程序还是没有办法找到当事人,这些财产就成为了无主物品。那么,无主物品的扣押期限是多长时间?接下来小编将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无主物品的扣押期限是多长时间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一些事项。

一、无主案件的认定

所谓无主案件是指,已经查获部分或全部涉案财物,但经过法定程序后无人接受处理,执法机关又无法查找到确定的当事人,也无法确定其住址或经营场所的案件。认定无主案件应抓住两个标准,一是涉案财物经法定程序仍然无人认领,处于悬浮状态;二是专卖机关找不到当事人,按正常程序难以做出处罚,只有做出无主认定才能处理。

二、无主案件产生的原因

从已经发生的无主案件看,一般是在非经营性场所发现,查获标的物一般是假冒卷烟,货主很清楚货物不但要没收,而且还要受到进一步处罚,所以干脆“消失”。从案件的查获地点看,主要有三种,

(一)是在货运站查获,虽然查到了货物,由于托运人只提供送货地点及收货人的手机联络号码,且托运人本人也只向货运站或者运送人提供了手机号码,无法查找托运人。

(二)在运输途中查获的案件,一般车上只有司机,他们连车主都不是,更谈不上货主。他们根本不知货主是谁,有些即使知道了也不说。如果涉案货物来路不明的,物品所有人根本不会主动到查获单位接受调查,客观上无法查实物品的所有人。

(三)专卖机关和公安机关联合道路检查中追踪违法嫌疑人,但嫌疑人弃货逃跑,从此不再出现。还有一种情况是,专卖机关实际上已经发现了当事人,但由于没有限制人身自由的权利,无法阻止当事人离开,导致当事人一去不复返,从而形成了无主案件。

三、无主物品的扣押期限是多长时间?

法律上规定对无主违法物品公告的时间是一年。 对于无主财产,法院会发公告,公告满一年无人认领的,判决认定财产无主,收归国家或集体所有. 《第一百七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核实,应当发出财产认领公告。公告满一年无人认领的,判决认定财产无主,收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

其实也就是一个公告期限的问题,我国法律规定,无主物品的公告期限是一年,也就是在一年的公告期间,如果还是没有人对物品进行认领,就归国家所有。如果大家对于无主物品的扣押期限是多长时间这个问题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小编建议最好在当地找一个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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