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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顺花律师成功驳回7万余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原告诉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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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03 · 1960人看过
导读:在法律行业,律师的专业能力和办案经验至关重要。蒋顺花律师自2012年执业,专注多领域法律事务。在7万余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她凭借专业能力成功为委托人驳回原告诉请,展现了扎实的法律功底和出色的办案技巧。

一、专业律师风采

蒋顺花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自学考试),法学本科。自2012年起就职于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是专职执业律师、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她现任第七届贵州省律师协会重大案事件服务工作委员会委员、婚姻家庭法专业委员会委员,2019年被兴义市司法局聘请为“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2022年荣获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突出贡献奖。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件。

二、擅长领域广泛

蒋顺花律师擅长各类诉讼和非诉讼业务的处理,专注于建设工程合同类、家事纠纷公司法类、民商事诉讼及企事业单位非诉法律事务。其擅长领域包括婚姻家事纠纷、建设工程等合同类纠纷、公司法务。在执业中,她始终秉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用法律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执业宗旨,强调风险防范与权益最大化,力求在每个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最优法律结果,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丰富的办案经验赢得当事人高度认可。

三、经典案例剖析

在7万余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胜诉案中,蒋顺花律师展现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原告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为由,将委托人某电力建设公司及其他三被告诉至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要求某电力建设公司与另一被告连带支付工程款164000元及资金占用费,两项合计175503.58元,同时要求某设计研究院公司、某电力股份公司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直接支付责任,案件诉讼费由四被告共同承担。

蒋顺花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聚焦案件核心争议。她通过与委托人深度沟通及证据核查,确认某电力建设公司与原告所述“挂靠人”实为项目管理人员关系,并非挂靠关系,原告系承接案涉部分工程施工,但未完成全部约定任务即中途离场,剩余工程由某电力建设公司另行组织人员完工。律师协助委托人全面整理付款凭证,证实某电力建设公司已向原告支付足额款项,甚至超出其实际应得工程款数额。

庭审中,蒋顺花律师直击原告诉求漏洞,指出原告主张欠付工程款的依据仅为其自行制作的施工表,无委托人及相关人员签字确认,且双方未就工程进行结算,施工范围、工程量及单价均存在争议。同时,原告虽提出工程造价鉴定申请,但逾期未交纳鉴定费导致鉴定终止,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律师还明确责任边界,指出某电力建设公司已履行付款义务,原告未及时向工人支付工资与公司无关。

最终,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蒋顺花律师的抗辩意见,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905元由原告自行负担。这一案件充分体现了蒋顺花律师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和办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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