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辞退加班费如何补偿
员工被辞退时,关于加班费的补偿有明确法律规定。首先,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的,应当按照法定标准支付加班费,平时加班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报酬,休息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报酬,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报酬。
若员工被辞退,在计算经济补偿或赔偿金时,加班工资应计入工资范畴作为计算基数。例如,计算经济补偿金时,以劳动者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标准,这里的平均工资包含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加班工资等。如果用人单位未足额支付加班费就辞退员工,员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方式要求用人单位补足加班费,并根据具体辞退情形主张相应的经济补偿或赔偿金。
二、员工辞退未休年假补偿在法律上咋算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
三、员工辞退未休年假补偿计算有法律依据吗
有法律依据。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当我们探讨员工辞退加班费如何补偿时,其实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加班费补偿的计算基数该如何确定,是按照基本工资,还是包含绩效、奖金等全部收入呢?另外,如果员工对辞退时的加班费补偿不满,又该通过怎样的合法途径去维权呢?这些都是与员工辞退加班费补偿紧密相关的问题。若你在员工辞退加班费补偿方面存在疑问,或是对上述拓展问题也有困惑,别让难题困扰自己。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提供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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