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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期间员工工资是否继续发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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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02 · 1709人看过
导读:公司注销期间员工工资通常仍需继续发放。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若员工正常劳动,双方劳动关系存续,公司应及时足额付薪。若公司提前解散注销,依据《公司法》,清算时员工工资优先支付。若公司不发工资,员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公司注销期间员工工资是否继续发放了

一、公司注销期间员工工资是否继续发放了

公司注销期间员工工资通常仍需继续发放。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者付出劳动后有权获得相应报酬。公司注销期间,若员工继续正常提供劳动,双方的劳动关系依然存续,公司有义务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工资

若公司决定提前解散而注销,在清算过程中,根据《公司法》,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等后,再清偿其他债务。所以,员工工资在公司清算时处于优先支付的地位。若公司不发放工资,员工可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途径维权。

二、公司注销期间未发员工工资是否合法

公司注销期间未发员工工资不合法。依据《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公司注销需经过清算程序,按照《公司法》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时,应支付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若公司注销期间不发工资,员工可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若公司已完成注销,员工可要求公司股东、发起人或出资人承担支付工资的责任。

三、公司注销未结清员工工资违反哪些法律规定

公司注销未结清员工工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该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同时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若因此解除劳动合同,依据该法第八十五条,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用人单位需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注销前要依法清偿各项债务,包括员工工资,未结清就注销,相关责任人可能担责。

当我们探讨公司注销期间员工工资是否继续发放了这个问题时,与之紧密相关的还有一些拓展点。比如公司注销完成后,若之前拖欠员工工资,员工该如何维权。另外,在公司注销过程中,员工的社保公积金等权益又该如何保障。这些都是员工在公司注销期间会关心的重要问题。如果您对公司注销期间员工工资发放、后续权益保障等方面还有疑问,或者想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处理办法,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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