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口头变更遗嘱是否有效
口头变更遗嘱在特定情形下有效。依据《民法典》,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若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也就是说,满足“危急情况”与“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两个条件,口头变更遗嘱有效。比如遗嘱人突发重大疾病、遭遇意外事故等紧急状况下,在两名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见证时作出的口头遗嘱变更具有法律效力。但一旦脱离危急情况,有能力用书面或录音录像方式立遗嘱时,之前的口头变更遗嘱就失去效力。
二、口头变更遗嘱在危急情况解除后是否仍有效
依据《民法典》,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立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所以,当危急情况解除,遗嘱人具备用书面或录音录像等其他法定形式立遗嘱的能力时,之前所立口头遗嘱就不再具有法律效力。例如,遗嘱人在突发重病生命垂危时立了口头遗嘱,经抢救病情稳定、意识清晰且能以其他法定形式立遗嘱,此时口头遗嘱便失效。
三、危急情况解除后口头遗嘱变更效力如何认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立口头遗嘱,需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无效。
认定口头遗嘱变更效力,关键在于判断危急情况是否真正解除且遗嘱人有无能力用其他形式立遗嘱。若危急情况已解除,遗嘱人具备以书面或录音录像等形式重新立遗嘱的能力,原口头遗嘱就会失效,应以新立遗嘱为准。若虽危急情况解除,但遗嘱人因客观原因无法用其他方式立遗嘱,原口头遗嘱仍有效。
当探讨口头变更遗嘱是否有效时,我们还需关注一些相关问题。口头变更遗嘱即便有效,也可能存在证明困难的情况,如何证明遗嘱人口头变更遗嘱时是出于真实意愿且符合法定条件,是一大挑战。另外,口头变更遗嘱后,若之后又有新的书面遗嘱,那么效力认定也会变得复杂。如果你对口头变更遗嘱的证明方式、与其他形式遗嘱的效力冲突等问题存在疑问,或者想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细节,别让疑惑困扰自己。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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