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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怀孕期间被辞退要赔偿标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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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31 · 1100人看过
导读:在南京,女职工孕期被辞退,用人单位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指解除或终止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如工作3年月均5000元,赔偿金为30000元,女职工可协商或仲裁维权。
南京怀孕期间被辞退要赔偿标准吗

一、南京怀孕期间被辞退赔偿标准

在南京,女职工怀孕期间被辞退,用人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例如,女职工在单位工作3年,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那么单位违法辞退她应支付的赔偿金为3×5000×2=30000元。女职工可通过与单位协商、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南京孕期辞退赔偿标准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孕期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如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应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比如,员工在单位工作3年4个月,月平均工资5000元,违法辞退时应支付赔偿金为3.5×5000×2=35000元。若员工月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按三倍数额支付,支付年限最高不超十二年。

三、南京孕期辞退赔偿纠纷法律如何处理

南京孕期辞退赔偿纠纷,依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解除劳动合同,违法辞退的,需承担法律责任。劳动者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用人单位应继续履行;若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用人单位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劳动者可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向法院起诉

在探讨南京怀孕期间被辞退要赔偿标准吗这个问题后,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要点值得关注。比如,除了经济赔偿,女职工还可能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恢复劳动关系,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而且,若在维权过程中产生了合理的费用,如律师费等,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要求单位承担。怀孕是女性人生的特殊阶段,职场女性在此期间的合法权益理应得到充分保障。如果您对南京孕期辞退赔偿的具体计算、维权流程等还有疑问,别让难题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帮您理清头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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