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其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哪些
除常见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等,其他属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如下:
1.知识产权收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已明确可取得的知识产权财产性收益。
2.继承或受赠财产:除非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婚姻期间继承或受赠的财产属共同财产。
3.军人部分费用:涉及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4.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的部分。
5.养老保险金和破产安置补偿费:婚姻期间应享有的。
二、其他夫妻共同债务应如何认定呢
其他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可从以下方面判断:一是“共债共签”,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属共同债务。二是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是共同债务,如日常衣食住行、医疗教育等开支。三是债权人举证,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原则上不算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比如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投资的生意等。
三、其他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责任如何界定
界定其他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责任,需依据《民法典》等相关规定。若债务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如双方共同签字或一方事后追认,属共同债务,双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也属共同债务,双方共同清偿。但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一般不属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
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不足部分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当探讨其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哪些时,除了常见的婚后工资、奖金等,还有一些容易被忽略的情况。比如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以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等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另外,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若没有明确只归一方所有,也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您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分割等问题还有疑问,想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处理方式,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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