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不包括哪些情况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主要包括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等情形。除此之外的情况一般不属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范畴。
比如,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误解、欺诈等因素,且合同内容公平合理,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该合同通常是有效的且不可基于可变更可撤销的理由处理。再如,当事人基于正常商业风险签订的合同,即便后续可能出现不利后果,只要签订时不存在上述可撤销事由,也不在可变更可撤销范围内。还有合同一方当事人事后单纯反悔不想履行合同,但不存在法定可撤销情形的,也不能主张变更或撤销合同。
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在法律上排除哪些情形
根据《民法典》,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排除以下情形:
一是基于重大误解、一方欺诈、第三人欺诈、胁迫、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可撤销,但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合同不可再撤销变更。
二是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行使撤销权,或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撤销权消灭。
三是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合同效力确定,不能再变更撤销。
三、法律上不可变更不可撤销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我国法律并无“不可变更不可撤销合同”的直接表述,但某些合同变更或撤销受限。一是已过除斥期间,重大误解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受胁迫方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二是当事人明确放弃,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以自己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之后不可再主张。三是依法成立且无法定可撤销情形的合同,如基于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主体适格订立的合同,无欺诈、胁迫等,一般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
我们探讨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不包括哪些情况时,还需了解与之相关的其他内容。比如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在被撤销后,其效力如何认定,一般来说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另外,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行使期限也很关键,当事人需在规定的时间内行使撤销权,否则撤销权消灭。如果您对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效力认定、行使期限等问题存在疑惑,或者想进一步明确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不包括的更多情况,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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