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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婚姻继承律师,凭公证遗嘱助当事人成功继承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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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29 · 1496人看过
导读:这位来自北京市盈科(海淀区)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执业以来专注婚姻家庭、继承等领域。在某法定继承纠纷中,凭借专业能力提交关键证据,依据法律原则应对质疑,助当事人成功继承房产,经验丰富值得信任。

据了解,北京市盈科(海淀区)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洪昊,自2022年开始执业,拥有天津师范大学和甘肃政法大学的教育背景。其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分家析产离婚、合同等法律领域。

在北京市XX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法定继承纠纷案件中,充分展现了洪昊律师的专业能力和办案经验。该案件为原告贾X1与被告贾X2、贾X3法定继承纠纷,原告贾X1委托洪昊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而被告贾X2、贾X3均无委托代理人出庭。

继承人李XX(原、被告之母)去世后,其生前立有公证遗嘱,将名下唯一一套经济适用房指定由原告贾X1一人继承。然而,被告贾X2对遗嘱效力及是否存在其他遗产(如存款、现金)提出异议,并要求补偿,被告贾X3则表示同意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洪昊律师代理原告提起诉讼后,在庭审中,他向法庭提交了关键的公证遗嘱原件,以此证明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真实意思。针对被告贾X2提出的遗嘱效力质疑及存在其他现金遗产的主张,洪昊律师依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要求对方提供相应证据。由于被告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遗嘱无效或存在其他可供分割的现金遗产,这为案件的走向奠定了基础。同时,双方对已领取的丧葬费抚恤金的分配达成一致意见。

最终,法院认为公证遗嘱合法有效,被继承人李XX名下的涉案房屋为其个人合法财产,应按照遗嘱内容由原告贾X1继承。关于被告贾X2主张的其他现金遗产,因其未能提供任何证据证明,法院不予支持。对于丧葬费、抚恤金(合计74723元),扣除双方垫付的丧葬费后,剩余29473元,原、被告同意三人均分,法院予以确认。

判决结果为涉案房屋由原告贾X1继承所有;原告贾X1向被告贾X2、贾X3各支付遗属待遇补偿款9825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及被告贾X2的补偿要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

在这起案件中,洪昊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清晰的办案思路,成功帮助当事人贾X1实现了房产继承,充分体现了他在继承领域的专业优势和丰富经验。对于有婚姻家庭、继承等法律需求的当事人来说,洪昊律师无疑是值得信任的选择。其联系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清华同方科技大厦D座18层,服务地区为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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