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刑事辩护与民商纠纷处理,助力当事人权益保障

刑事辩护与民商纠纷处理,助力当事人权益保障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29 · 1588人看过
导读:该律师自2017年执业,至今承办上百起案件。在刑事领域,专精于诈骗罪、盗窃罪等多类犯罪案件,多次为当事人争取取保候审等结果。民商事方面,在合同、婚姻等纠纷处理上也有丰富经验。曾成功为涉嫌非法经营的当事人辩护获不起诉。

郭睿律师,现执业于河南航创律师事务所,同时担任该所合伙人。其拥有河南师范大学法学学士学位,自2017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410xxxxxxxxx0200,服务地区为新乡,联系地址位于新乡市人民东路星海中心18楼。

执业至今,郭睿律师累计承办案件上百件,积累了深厚的实务经验。他深耕于刑事领域,尤其专精于诈骗罪、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帮信罪、故意伤害罪知识产权类等刑事案件。在这些案件中,郭睿律师多次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等有利结果,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郭睿律师在民商事案件上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人身损害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等领域,他均具备突出的专业能力,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专业、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

以郭睿律师辩护的一起无罪案例为例。被不起诉人甲是新乡市XX公司法人,乙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丙也因涉嫌非法经营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新乡市公安XXY分局以甲、乙、丙涉嫌非法经营罪移送起诉。

经查明,20XX年7月29日甲注册了新乡市A公司,乙购买手机及“XX”群控软件。甲、乙自20XX年11月后购置设备、注册账号,利用群控后台为XX主播直播间增加在线观看人数获利,涉案金额达224086元。

郭睿律师作为辩护人,积极参与案件辩护。经检察院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由于在公安机关立案前涉案的手机已全部售出,物证消失;涉案的“XX”群控软件立案前已失效,无法恢复直播间内容。检察院最终认为公安XXY分局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决定对甲、乙、丙不起诉。

这一案例充分体现了郭睿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对案件的精准把握。他通过深入分析案件事实和证据,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无罪的结果,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未来的执业生涯中,郭睿律师将继续凭借其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网站地图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