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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该给的钱不给孩子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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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29 · 1866人看过
导读:离婚后应支付给孩子的费用为抚养费,一方不给时,可先协商,明确支付抚养费是法定义务。若协商无果,若离婚是法院判决或调解的,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查询、冻结等措施。若协议离婚,需先起诉要求对方按协议支付,取得生效判决后对方仍不履行再申请强制执行,必要时可要求增加抚养费。
离婚后该给的钱不给孩子怎么办

一、离婚后该给的钱不给孩子怎么办

离婚后应支付给孩子的费用通常指抚养费。若一方不给,可先尝试协商,明确告知对方支付抚养费是其法定义务。

若协商无果,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若离婚是通过法院判决或调解的,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采取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等措施促使其支付。

若双方是协议离婚,需先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按照离婚协议支付抚养费。待取得生效判决后,若对方仍不履行,再申请强制执行。同时,为保障孩子权益,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必要时要求增加抚养费数额。

二、离婚后该给对方多少生活费

离婚后通常不存在一方给另一方生活费的法定义务,但存在特殊情形。根据《民法典》,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有负担能力的,应当给予适当帮助。

确定帮助金额要综合多方面因素。一是困难方的实际需求,如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所需费用、有无重大医疗支出等;二是帮助方的经济能力,包括收入、财产状况等;三是婚姻关系存续时长、双方在婚姻中的付出等也会作为参考。

帮助方式可以是一次性支付,也能定期给付。双方可先自行协商确定金额和方式,若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由法院依据具体情况判决。

三、离婚后该给女方三金吗

离婚后是否给女方三金需分情况判断。

若三金是结婚登记前男方赠与女方,通常视为附条件的赠与,所附条件为双方结婚。一旦结婚,赠与行为完成,三金属于女方个人财产,离婚时男方一般无权要求返还。

若结婚时间短,且因给付三金导致男方生活困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男方可要求适当返还。

另外,若三金是在结婚登记后购买,若无特别约定,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按共同财产分割原则处理。

当面临离婚后该给的钱不给孩子怎么办的问题时,除了直接追讨这笔费用,还有一些相关情况需要了解。比如,如果长期拖欠不给,可能会影响孩子的生活和教育质量,还可能产生利息等额外的经济损失。而且,若对方一直拒绝支付,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另外,若后续孩子生活成本增加,还能要求适当增加费用。要是你在追讨费用的流程、法律程序或者费用调整方面有疑问,别让难题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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