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最新婚假产假的天数是多少天?
时间:2024-02-19 06:5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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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顺产的,98天;难产的,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42天。
婚假和产假是很多人都需要面对的问题。去年,广东省出台了新的规定,是关于最新的婚假和产假天数。那么,广东最新婚假产假的天数是多少天?小编给大家做了总结,方便大家在请假的时候不注意而被单位克扣自己的假期,侵犯自己的权利。
一、广东省婚假规定: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3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二、婚假期间工资待遇:
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相关法条: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一条 职工接受节育手术的,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三、广东省产假规定:
1、基本产假98天 30天计划生育奖励(即二孩以内)假=128天
2、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如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者),可增加产假30天;
3、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
4、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5、女职工产假期满上班,应允许有一至两周的适应时间,使其逐渐恢复原劳动定额。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办理。
四、新规的奖励假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根据新规,婚假最少为3天,产假最少为178天。以上就是广东最新婚假产假的天数。但是,具体的还要以单位的相关规定的为准,小编建议各位准妈妈和准爸爸们,最好与自己单位的领导协商好之后再申请假期,以免不小心丢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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