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富执业经验
程豪律师从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超过十一年的法律执业经验。他是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自2013年加入大成以来,便致力于刑事辩护、民商事纠纷等领域的法律工作,还担任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等职务。
承办众多刑案
程豪律师承办了百余件刑事案件,始终秉持认真负责的办案理念。凭借深厚的刑事法律专业知识和出色的沟通能力,他在多起案件中提出的不起诉、缓刑、罪轻辩护意见,得到了司法机关采纳,取得显著辩护成效。他长期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在金融犯罪、涉税犯罪及职务犯罪等复杂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与辩护方面造诣深厚。
服务知名企业
凭借深厚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程豪律师为多家知名企业提供了诉讼及非诉讼法律服务,如中交XX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冶XX集团南京公司、南京XX企业有限公司、江苏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赢得了客户的广泛赞誉。
典型民事案件
在民事案件方面,他也有出色表现。在吴某某与苏某某、南京昊利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案中,经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改判,为吴某挽回经济损失800万元;在某某(南京)木业有限公司与南京某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案中,经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改判,为某某木业公司挽回巨额经济损失;代理中交XX工程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与对方南京XX工程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案,驳回对方公司所有诉请,为中交公司免于300余万元赔偿责任;在某游乐设备有限公司等关联公司与原公司总经理石某某劳动争议系列案件中,通过代理一审、二审程序,驳回石某某主张的工资及经济赔偿金等共计332万余元,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
成功刑事辩护
程豪律师在刑事案件辩护中成果显著。在全国首例全链条打击侵犯公民停车信息案中,作为被告人李某的辩护人进行有效辩护;在案涉1300万元职务侵占罪案中,为王某某辩护使其罪名改为挪用资金罪;在全国知名电器企业副总裁及业务部总监职务侵占罪案中,为共犯钟某进行有效辩护;办理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二级案均成功获得不起诉决定书;在非法经营罪(电视机顶盒)案中,成功在审查起诉阶段打掉相关鉴定报告,使侦查机关作出撤案处理。此外,在合同诈骗罪无罪释放案中,经其辩护,法院因证据不足准许怀宁县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被告人贺某某得以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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