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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房产合同纠纷律师俞雯:处理天价违约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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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28 · 1867人看过
导读:俞雯律师自2021年开始执业,专注于民商事诉讼、建设工程和房地产基础设施等领域。她承办案件逾300件,尤其擅长房产纠纷。曾为再审申请人刘XX代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再审案,将一审判决的54万元违约金大幅调至5万元。

教育与执业背景

俞雯律师本科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后于南京大学取得国际法硕士学位,是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2021年起,她开始从事律师工作,现为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在房产纠纷、公司经营、合同纠纷等领域有丰富经验。她还拥有英语六级、雅思7分、会计从业资格证等专业能力证书,获得过北京市兰台(南京)律师事务所优秀青年律师等诸多荣誉。

房产纠纷专长

俞雯律师深耕房产纠纷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100余件,尤其专精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众多房产纠纷案件中,她凭借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理的权益。

房屋买卖再审案

再审申请人刘XX与被申请人薛XX、芮XX因房屋买卖合同产生纠纷。2023年6月20日,刘XX与薛、芮二人通过中介签订合同,以270万元购买其名下房屋,刘XX支付2万元定金后反悔。薛、芮二人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54万元违约金一审法院支持其全部诉求。刘XX不服,委托俞雯律师申请再审

再审办案策略

再审阶段,俞雯律师指导刘XX收集并提交原审未出示的关键录音证据,证明双方曾就合同解除协商。基于此证据,俞律师提出两大核心主张:双方已就合同解除达成一致,原审事实认定错误;合同违约金条款有争议,刘XX主张违约金为0元,原审适用法律错误。在法庭审理中,围绕“双方是否达成解除合意”和“违约金是否过高”进行有力辩论。

案件最终结果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认定,刘XX提交的录音不能证明双方就解除合同及违约责任达成一致,其行为构成违约。但法院认为54万元违约金“明显过高”,依据《民法典》规定予以调整,维持合同解除判项,将违约金从54万元大幅调至5万元,扣除已支付的2万元定金,刘XX仅需再支付3万元。俞雯律师在一审败诉的不利局面下,通过专业分析找到突破口,搜集关键证据,精准运用法律,为当事人直接挽回近50万元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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