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深律师,专业赋能
庞石磊律师是四川厚海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执行主任,自2006年开始执业。他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学专业,获法学本科学历,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系统的专业知识体系,还精通中文与英文,可顺畅处理多语种法律事务。他身兼数职,不仅是律所执行主任、创始合伙人,还是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研究中心负责人以及大案、要案部负责人。执业以来,他累计承办上千案件,涉诉标的近千万元,在金融、房地产、建设工程等多个核心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
二、合同纠纷,接受委托
2018年,委托人王XX与陈XX、成都XX装卸服务有限公司达成合伙合作意向,参与四川某建设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物流项目,王XX出资10万元,项目于2020年3月到期。然而,合作方未按约定足额向王XX支付应得款项,经多次催告仍拖欠。王XX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委托庞石磊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包括判令被告连带支付款项570000元以及逾期支付利息等。
三、被告抗辩,关键突破
被告陈XX及成都XX装卸服务有限公司共同辩称案涉合伙项目已完成结算,无需再支付费用,不认可委托人的主张,还以委托人出具的收条为依据,请求法院驳回全部诉讼请求。面对这种情况,庞石磊律师在案件初期全面梳理案件事实及证据,明确合伙关系核心争议点,确定以司法审计为关键突破口。他依法向法院申请对案涉项目合伙期间的财务状况进行司法审计。
四、审计结果,庭审辩论
法院委托四川XX公司进行审计,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了案涉项目的营业收入、总成本费用和净利润等情况。庭审中,双方虽对司法鉴定意见书提出部分异议,但均未提交足以推翻该鉴定意见的有效证据。庞石磊律师结合《投资协议》等关键证据,充分论证了委托人的出资事实、双方的合伙关系以及被告未足额支付合伙收益的违约行为。同时明确成都XX装卸服务有限公司不应承担连带支付责任,被告陈XX作为合伙一方应支付相应款项。
五、判决胜诉,价值彰显
法院经审理认为《投资协议》合法有效,采纳了司法鉴定意见书。结合委托人的出资比例,核算出被告陈XX尚需支付258840元及逾期利息。最终判决被告陈XX支付合伙款项、逾期利息、鉴定费等,驳回王XX的其他诉讼请求。在整个案件中,庞石磊律师精准定位维权方向,高效推进司法审计,进行专业庭审辩论,最大化维护了当事人权益,为当事人成功追回合伙款项、逾期利息及部分诉讼、鉴定费用,有效降低了当事人维权成本,展现了他作为一名专业律师的实力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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