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资质与多元能力
洪昊律师拥有丰富的教育背景,毕业于天津师范大学和甘肃政法大学。他是北京市盈科(海淀区)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执业证号为1110xxxxxxxxx1740,自2022年开始执业,不过实际上已在法律行业深耕了十余载。他专业处理民商事诉讼与仲裁,尤其擅长处理各类合同纠纷,还在家事案件、劳动争议案件等方面有着丰富的实务经验,处理相关案件近千余件,处理金额上亿元。其团队成员具备多专业背景,有拥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律师,在知识产权、医疗纠纷、劳动纠纷处理上也经验丰富。
二、典型案例:邻里建房纠纷背景
在北京市XX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相邻土地、建筑物利用关系纠纷案件中,原告周某某、杨某某在申请并经村集体批准后,对自家房屋进行原址翻建。然而在施工过程中,邻居程XX、王某某却以原告房屋北墙及修建散水占用其宅基地为由进行阻拦,导致原告无法对北墙抹灰及修建散水。无奈之下,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排除妨害。洪昊律师受原告委托,代理其参加一、二审诉讼。
三、办案策略与有效质证
一审时,洪昊律师围绕原告建房已履行合法审批程序这一核心事实,精心组织并提交了《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申请表》《四邻协议书》、村民代表大会决议等关键证据,同时还申请法院进行了现场勘验,以此证明原告施工行为的合法性及必要性。到了二审,针对上诉人以历史地契主张权利等抗辩,洪昊律师进行了有效质证与反驳,明确指出其证据与现行宅基地管理及相邻关系法律规则不符,有力地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四、案件成果与客户认可
最终,一、二审法院均支持了原告的部分诉求。法院认为,原告对房屋北墙抹灰及在原有散水位置(约80厘米宽)修建水泥地面散水,是保障其作为房屋居住使用人的基本权利,符合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相邻关系原则,被告的阻拦行为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不过,对于原告主张修建22厘米高散水的请求,因必要性不足未获支持。判决结果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被告不得阻拦原告对房屋北墙抹灰及在墙后80厘米宽范围内修建水泥地面散水。这一案例不仅体现了洪昊律师出色的法律分析与应对策略能力,也获得了客户的高度认可。其核心客户群体涵盖了涉及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刑事辩护等多领域的当事人,他们都在洪昊律师的专业服务下,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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