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有哪些
依据法律规定,法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如下: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若在立案侦查阶段发现上述情形,应撤销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发现,应不起诉;审判阶段发现,应终止审理,若属于第一种情形,应宣告无罪。
二、法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适用条件是啥
根据《刑事诉讼法》,法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有以下情形:一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是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是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是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是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若在立案阶段发现上述情形,应不予立案;侦查阶段则撤销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可不起诉;审判阶段,除第一种情形应判决宣告无罪外,其余情形一般裁定终止审理。
三、法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依据《刑事诉讼法》,法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一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不追究刑责。二是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诉。三是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特赦可免罪犯刑责。四是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司法机关不主动追究。五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因主体消灭无法追究。六是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按相应规定处理。若在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发现上述情形,立案阶段应不予立案;侦查阶段应撤销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应不起诉;审判阶段应终止审理或宣告无罪。
当我们了解法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有哪些之后,还有一些与之相关的方面值得关注。比如,被决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后,之前采取的强制措施如拘留、逮捕等该如何解除,被扣押、冻结的财物又该如何处理。这些后续事宜也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权益。此外,如果在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的情况下,发现存在法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情形,司法机关应遵循哪些程序及时作出处理。倘若你对这些拓展问题还有疑问,或是对法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具体应用存在困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