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资质与多元身份
王泽明律师是江西惟民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毕业于九江学院,拥有法学学士学位。他自2019年开始执业,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务经验。他身兼多职,是九江市中治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九江市律师协会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等,积极参与行业建设与公共法律服务。
二、复杂合伙纠纷难题待解
案件是一起合伙合同纠纷,委托人龚X与陈X、付XX共同投资、施工了九江某广场等多个绿化工程项目。项目完成后,各方在投资本金返还、收益分配上产生严重分歧。龚X主张三人合伙份额平均分配,要求支付剩余投资款及收益约492万余元,而两被告则认为龚X并非全部工程合伙人,且出资额不同不应平均分配。王律师接受委托后,发现三方虽未签订书面合伙协议,但曾作为共同原告起诉项目发包方并签署《合伙人委托付款协议》,可确认合伙关系,但确定各合伙人出资比例及已获收益成为核心难点。
三、关键证据助力胜诉
诉讼中,王律师重点提交了由三方共同委托某财务咨询公司出具的《账务整理报告书》,该报告详细列明了各方投入股本金。被告方虽对报告提出异议并申请重新鉴定,但最终撤回申请。法院经审理采纳了该报告的证据效力,认定龚X、陈X、付XX之间成立合伙关系,合伙份额根据实际出资额确定,龚X出资占比为29%,陈X占比为26%,付XX占比为45%,且陈X实际获得收益远超应得比例,龚X尚未足额获得其份额。
四、判决结果与行业启示
法院判决被告陈X向原告龚X支付超额收取的工程款1,181,337.03元,并驳回龚X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按责任比例分担。此案件明确了即使无书面协议,通过共同经营等行为及事后确认文件可认定合伙关系;合伙份额约定不明时以实际出资确定比例;第三方专业财务报告有较高证明力;合伙人有权要求返还超额分配收益。王律师凭借专业能力,为委托人维护了合法权益,也为类似案件处理提供了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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