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夫妻股权分割如何界定
离婚时夫妻股权分割的界定需区分不同情况。
若股权为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婚后未进行增资等操作,该股权仍属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但婚后股权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可分割。
若股权是婚后取得,一般属夫妻共同财产。实践中,非股东一方要求分割股权,需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可成为公司股东;若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股权,夫妻双方可对转让所得价款进行分割;若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股权,视为其同意转让,非股东一方可成为股东。
二、离婚夫妻股权分割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离婚夫妻股权分割的法律依据主要如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涉及有限公司股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三条规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其他股东均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
三、离婚时夫妻知识产权收益分割法律依据是啥
离婚时夫妻知识产权收益分割的法律依据主要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该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知识产权的收益,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这里的“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分割时,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若知识产权收益属一方个人财产取得,则归一方所有不参与分割。
当探讨离婚夫妻股权分割如何界定时,除了界定本身,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股权分割后,公司的经营决策可能会受到影响,因为新的股东加入可能改变原有的决策结构。另外,股权分割后的税务问题也不容小觑,不同的分割方式可能会产生不同的税务后果。如果您在离婚过程中遇到股权分割的难题,对股权价值评估、分割方式的合法性等方面存在疑问,不要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的法律人士将为您提供精准的解答和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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