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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开庭能不能去联系对方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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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25 · 1048人看过
导读:尚未开庭时可尝试联系对方协商撤诉。从法律程序讲,撤诉是当事人对诉讼权利的处分,原告宣判前有权申请。若与对方达成一致,原告可提交撤诉申请书,法院审查符合规定会裁定准许。但要留意撤诉后果,如可能影响诉讼时效等,建议决定前咨询专业律师,了解法律风险与自身权益。
尚未开庭能不能去联系对方撤诉

一、尚未开庭能不能去联系对方撤诉

在尚未开庭时,是可以尝试联系对方协商撤诉的。

从法律程序角度看,撤诉是当事人对自己诉讼权利的处分。原告在宣判前,有权申请撤诉。如果能与对方达成一致,让对方同意撤诉,那么原告可以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书。法院会对撤诉申请进行审查,若符合法律规定,比如撤诉是出于自愿、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等,通常会裁定准许撤诉。

不过,即便与对方协商好撤诉,也需留意撤诉后可能产生的后果。例如,某些情况下撤诉可能影响诉讼时效等。所以,在决定撤诉前,建议详细咨询专业律师,充分了解法律风险和自身权益状况,确保自身行为合法合理且符合自身利益诉求。

二、未开庭联系对方撤诉在法律上可行吗

未开庭联系对方撤诉在法律上是可行的。撤诉是原告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宣告判决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只要是在法院作出判决前,原告都有权利决定是否继续诉讼,其可以基于自身意愿,如与被告达成和解等原因申请撤诉。

不过,是否准许撤诉由人民法院裁定。若撤诉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不违反法律规定,法院通常会准许。被告可主动与原告沟通,争取达成一致意见,让原告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

三、未开庭联系对方撤诉是否符合法律程序

未开庭联系对方撤诉符合法律程序。在民事诉讼中,原告享有撤诉的权利,这是其对自身诉讼权利的处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在未开庭时,一方主动联系对方,促使其考虑撤诉,只要不存在胁迫欺诈违法情形,是不违反法律规定的。不过,最终撤诉能否成功,需经法院审查。若法院认为撤诉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或者存在规避法律等情况,可能会裁定不准许撤诉。

当探讨尚未开庭能不能去联系对方撤诉时,其实背后还有一些值得关注的点。若成功让对方撤诉,后续可能涉及到之前缴纳的诉讼费用退还问题,一般撤诉后诉讼费用可能会减半收取。另外,即便此次撤诉,之后对方仍可能因同一事由再次起诉,所以在协商撤诉时,最好能达成一些书面的协议来保障自身权益。要是你对撤诉后费用处理、再次起诉风险把控等相关问题存在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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