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时,还在按揭的房屋如何分割
首先明确,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若协议不成,法院可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的法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例如,婚前男方付首付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子归男方,但男方要补偿女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总之,关键在于确定房屋归属,同时合理补偿另一方。
二、离婚时按揭房增值部分分割有啥法律规定
关于离婚时按揭房增值部分的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有相关规定。若房产是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登记于首付方名下,离婚时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补偿计算方式通常考虑共同还贷比例、房屋增值情况等因素。
若房产是婚后购买,无论登记在谁名下,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增值部分也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通常是均等分割,但法院也会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三、离婚时按揭房首付补偿有啥法律依据
离婚时按揭房首付补偿的法律依据主要为《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若一方婚前付首付购房,登记于自己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判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补偿。
若婚后购房,不论首付由谁支付,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均等分割。若一方能证明首付系其个人财产出资,在分割时需考虑该因素进行合理补偿。
当我们探讨离婚时,还在按揭的房屋如何分割,其实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离婚后房屋剩余的贷款由谁继续偿还,一般会根据房屋的归属来确定还款责任人。另外,若在婚姻期间对房屋进行了装修等增值行为,这部分增值价值又该如何分配。这些问题都与还在按揭的房屋分割紧密相关。如果你在离婚房屋分割过程中,对贷款偿还、增值部分分配等方面存在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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