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宣告婚姻无效后怎样分割财产
宣告婚姻无效后,财产分割按以下规则处理。首先,双方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这里,同居期间财产并非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而是按一般共有财产。一般共有即根据双方对财产的贡献大小等实际情况确定份额。
此外,若一方在婚姻无效中有过错,比如隐瞒重大疾病等,在分割财产时应照顾无过错方。比如,过错方少分财产。同时,对于重婚导致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合法婚姻当事人可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与诉讼,以维护自身权益。
二、宣告婚姻无效后子女抚养权归属怎么定
宣告婚姻无效后,子女抚养权归属适用《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处理。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母亲有不宜抚养情形的除外。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双方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一方有已做绝育手术、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等情形的,可予优先考虑。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三、宣告婚姻无效后子女抚养费标准如何确定
宣告婚姻无效后,子女抚养适用《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子女抚养费标准,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若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双方也可协商确定抚养费标准,协商不成的,可由法院判决。
当探讨宣告婚姻无效后怎样分割财产,其实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例如,若在财产分割过程中发现一方存在隐藏、转移财产等行为,该如何处理?法律规定,另一方有权要求重新分割财产,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另外,若双方在同居期间有共同债务,又该如何承担?一般来说,会根据双方对债务的形成和使用情况进行合理划分。如果您对宣告婚姻无效后财产分割的更多细节、特殊情况处理等问题存在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为您精准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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