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资质与执业理念
魏潭良律师毕业于河南警察学院,本科学历。自2018年开始在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410xxxxxxxxx2884,服务地区为河南郑州,联系地址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双子塔南塔55楼。她秉持“心存敬畏,行有所止。拼尽全力,不留遗憾”的执业理念,不断在刑事辩护领域深耕。她身兼多职,是盈科全国经济犯罪防范与辩护法律服务中心郑州中心副主任、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刑民交叉法律法律事务部副主任,还是郑东新区律工委刑事委员会委员。
二、丰富的办案经验
魏潭良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件,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她深耕刑事辩护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100余件,尤其专精于诈骗类、走私类、涉黄案件。众多的案件办理经历,让她在处理各类复杂的刑事案件时,都能游刃有余,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
三、典型案例剖析
以一起协助组织卖淫案为例,河南省XX市人民法院审理的(20XX)豫01XX刑初XXX号案件,XX足浴店老板及员工涉嫌组织、协助组织卖淫。被告人冯XX是XX足浴客户经理,由魏潭良律师为其辩护,罪名是协助组织卖淫罪。检察院量刑建议为3年,而魏潭良律师经过深入研究案件,积极寻找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和法律依据。法院最终判决冯XX1年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成功将刑期减少了16个月,辩护效果显著。
四、同案对比与案件认定
同案中其他被告人量刑情况各不相同。组织者主犯刘X被判处11年,罚金600万;郭XX被判处9年,罚金20万;杨X被判处8年,罚金10万。协助组织者从犯中,吴XX被判处3年6个月,李XX被判处3年,王XX被判处2年,陈XX、赵XX、彭XX等被判处1年6个月。窝藏罪的李X、孙XX被判处2年。法院审计认定足浴店卖淫人员提成收入超过XXX元,因具体分成比例无法查明,按“有利于被告人”原则,认定全案组织卖淫犯罪数额为提成收入的两倍以上。最终,主犯刘X等人的违法所得被依法追缴,扣押作案工具由公安机关处理。魏潭良律师凭借专业能力,为客户在复杂的案件中争取到了相对有利的判决结果,赢得了客户的信任和赞誉,其客户群体也在不断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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