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嘱由谁来写具有法律效力
遗嘱可由遗嘱人自己书写,此为自书遗嘱,应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也可由他人代写,即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这里对见证人有要求,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此外,还有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形式,不同形式有不同的生效条件。总之,遗嘱形式多样,要依具体情况确保符合法律规定,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二、代书遗嘱的见证人有哪些法律要求
代书遗嘱见证人需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正确表达意志、理解见证意义和后果,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不能作为见证人。
2.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无利害关系。如不能是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因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其证明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3.须是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的直接见证人。见证人要全程在场,亲耳听到遗嘱内容,不能事后听他人转述而见证。
只有符合这些要求的见证人参与代书遗嘱,遗嘱才可能合法有效。
三、代书遗嘱见证人不满足要求有何法律后果
依据《民法典》,代书遗嘱需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且见证人不能是无民事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以及与其有利害关系的人。
若代书遗嘱见证人不满足要求,会导致所立代书遗嘱无效。遗嘱无效意味着该遗嘱无法按照遗嘱人的意愿分配遗产,此时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办理,即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优先继承,无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探讨遗嘱由谁来写具有法律效力时,还有不少相关要点。除了明确遗嘱书写人的合规性,遗嘱的保管也至关重要。一般可交由遗嘱执行人和关系密切且值得信任的人保管,保障遗嘱的安全与完整。此外,遗嘱生效后,按遗嘱分配财产时若存在争议,该如何解决也是大家关心的问题。通常可先由继承人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调解或诉讼解决。若你对遗嘱书写、保管、执行等方面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帮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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