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共同发明的专利申请权和取得的专利权归属谁
根据《专利法》规定,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为共同发明。除另有协议外,共同发明的专利申请权属于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共有。
一旦专利申请获得批准,取得的专利权也由全体共有人共有。共有人对权利的行使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共有人可以单独实施或者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的,收取的使用费应当在共有人之间分配。但除前述情形外,行使共有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若部分共有人擅自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该转让行为可能因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而被认定无效。
二、共同发明的专利收益在法律上如何分配
共同发明的专利收益分配,若共有人有约定,应依照其约定执行,这体现“意思自治”原则。若无约定,共有人可自行协商。协商不成时,专利权的收益由共有人共同享有。通常按照各方对发明创造的贡献大小进行分配,考虑研发投入、创新性贡献等因素。若难以确定贡献比例,一般进行均等分配。每个共有人都有权单独实施专利或普通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收取的许可费需在共有人之间分配。而将专利进行排他许可、独占许可或转让等重大处分行为,需经全体共有人同意。
三、共同发明专利产生侵权纠纷法律上咋判
共同发明专利侵权纠纷判决时,法院先会确定权利范围,以专利权利要求书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用于解释权利要求。接着审查是否落入保护范围,运用全面覆盖等原则判断。若被控侵权技术方案包含与权利要求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相同或等同的技术特征,就认定落入保护范围。
对于侵权责任认定,若构成侵权,需考量行为人主观过错。若共同专利权人之一起诉,其他共有人应列为共同原告;不愿参加诉讼又未明确放弃实体权利的,仍将其列为共同原告。在赔偿方面,按权利人损失、侵权人获利、专利许可使用费合理倍数、法定赔偿的顺序确定赔偿数额。
在探讨共同发明的专利申请权和取得的专利权归属谁之后,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共同发明中,若一方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该转让行为的效力如何判定是个关键问题。另外,共有人对专利的实施、许可他人实施等具体操作上,收益分配的规则也需明确。这些情况在实际中可能会引发诸多纠纷。如果您对共同发明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及相关后续问题仍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士会为您详细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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