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认定同居期间大额赠予不为共有财产
要认定同居期间大额赠予不为共有财产,可从以下方面着手:
赠予意思表示:需有明确的赠予合同或其他书面文件,清晰表达赠与人将财产赠予受赠人,而非双方共有。比如赠与协议中写明“本财产仅赠与[受赠人姓名],为其个人财产”。
财产转移:完成财产的实际交付或变更登记。如赠与房产,应办理过户手续;赠与车辆,要完成车辆所有权转移登记。
资金来源:证明赠予财产是赠与人个人财产,而非双方共同积累所得。例如提供财产的购买凭证、资金流水等,显示资金由赠与人个人账户支出。
赠予目的:结合赠予时的背景和目的判断。若基于特殊纪念日、表达爱意等单纯赠予,而非为共同生活购置财产,一般可认定为个人受赠财产。
二、同居大额赠予未认定共有财产法律依据是啥
同居期间大额赠予未认定为共有财产,依据在于《民法典》相关规定。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行为。若赠予行为符合该定义,财产所有权便转移至受赠人。
在同居关系中,一方对另一方的大额赠予,若能证明是基于个人意愿、以无偿转移财产所有权为目的,就属于有效赠与。一旦赠与完成,财产归受赠人个人所有,不属双方共有财产。除非有证据证明赠予并非真实意思表示,或存在欺诈、胁迫等可撤销情形,否则已完成的赠予不可随意撤销,也不会被认定为共有财产。
三、同居大额赠予未认定共有财产有何法律规定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同居期间大额赠予未认定为共有财产,主要涉及以下规定。若赠予符合一般赠与的构成要件,赠与人将财产给予受赠人,所有权即转移给受赠人,该财产就不属于共有财产。
恋爱、同居期间,一方以增进私人情谊为目的或基于良好道德风尚,向对方赠与的日常消费性支出,属一般赠与,一旦交付不可撤销。而对于大额财产赠与,若能证明是以结婚为目的,可视为附条件赠与。当双方最终未结婚,赠与目的无法实现,赠与人可要求返还。但在司法实践中,需结合具体情况和证据,判断是否构成附条件赠与及是否应返还。
在探讨如何认定同居期间大额赠予不为共有财产时,其实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赠予行为是否附条件,若附条件且条件未达成,赠予的效力可能会受影响。另外,赠予财产的来源也很关键,若财产本身存在争议或来源不合法,也会对认定产生影响。同居期间财产关系复杂,这些情况都可能影响到最终的认定结果。如果你在同居财产赠予认定方面还有疑问,无论是关于赠予条件的判定,还是财产来源的界定等问题,别让疑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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