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诈骗案认定对方归还怎么算
在诈骗案中,认定对方归还财物主要考虑以下方面:
归还时间:在案发前归还与案发后归还性质有别。案发前主动归还,可能影响对诈骗故意及犯罪数额的认定;案发后归还,可作为量刑情节考量。
归还方式:需是实际交付,如转账、现金交付等,且要交付给被害人或司法机关指定账户。
归还范围:不仅要归还本金,若有孳息也应一并归还,以弥补被害人损失。若部分归还,按实际归还金额认定。
主观意愿:主动归还与被迫归还不同,主动归还体现悔罪态度,量刑时可从轻处罚。
二、诈骗案认定后对方归还财物数额咋确定
诈骗案认定后,对方归还财物数额以实际骗取的财物价值确定。一般依据被害人因诈骗行为而遭受的直接财产损失来计算。若诈骗财物为货币,按实际骗取金额认定;若为物品,通常按鉴定价格认定,以实施诈骗行为时该物品的市场价格为准。若存在多次诈骗,应累计计算数额,但已被处理过的诈骗数额除外。若犯罪分子在案发前已归还部分财物,归还部分应从诈骗总数额中扣除,按未归还的实际数额认定。此外,若诈骗行为造成被害人其他物质损失,也应纳入考量范围。
三、诈骗案财物归还数额认定有哪些法律依据
诈骗案财物归还数额认定的法律依据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这明确了对诈骗财物应返还被害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也有相关规定,执行过程中,对于执行到位的财物,应按规定返还给被害人。在认定数额时,以查证属实的被害人实际损失为准,包括直接损失。若财物被挥霍、毁坏,应按相应价值退赔。若存在多次诈骗,累计计算诈骗数额,已归还部分可从总额中扣除,以确定最终需归还的数额。
当探讨诈骗案认定对方归还怎么算时,除了明确归还金额的计算,还有相关要点值得关注。比如,归还时间也非常关键,若在侦查阶段就积极归还,和在审判后才归还,在量刑考量上会有很大不同。此外,归还方式也有讲究,是现金、转账,还是以物抵债等,不同方式在法律认定和证据留存上存在差异。若你对诈骗案归还金额计算的具体细节、归还对量刑的影响程度等问题仍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让法律专家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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