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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受伤了,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咋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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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22 · 1440人看过
导读: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收款凭证,结合病历等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需举证。误工费依受害人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而定,误工时间由医疗机构证明,致残持续误工可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收入计算分有固定和无固定情况。营养费参照受害人伤残情况和医疗机构意见,综合受伤程度、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
人受伤了,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咋计

一、人受伤了,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咋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承担相应举证责任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若因伤致残持续误工,误工时间可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计算,无法举证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一般来说,营养费标准会综合考虑受伤程度、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

二、人受伤后,这些费用赔偿法律依据是啥

人受伤后赔偿费用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及相关司法解释。

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权人应予以赔偿。造成残疾的,还需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应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

若涉及精神损害赔偿,依《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各项赔偿费用的计算标准等作出了更具体规定。

三、人受伤后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是啥

人受伤后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主要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也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明确,自然人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赔偿数额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等因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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