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工时制加班时长上限是多少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下,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一般来说,在一个计算周期内,劳动者的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以月为计算周期的,月加班时长通常不能超过36小时。但具体时长上限会因行业特点、企业实际情况等因素存在差异。比如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等,其加班时长上限会依据相关规定及审批情况确定。需注意,企业实行综合工时制需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
二、综合工时制超上限加班有何法律后果
实行综合工时制,若加班时间超过法定上限,用人单位需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从支付报酬看,超过部分应按不低于工资150%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不低于工资300%支付报酬。
从行政责任讲,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用人单位改正。若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加班工资,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此外,劳动者还可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三、综合工时制超上限加班员工能否获赔偿
综合工时制下,员工工作时间超过法定上限加班,能获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需支付相应加班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劳动者,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按规定,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若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加班费,员工可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加班费及经济补偿。
当我们了解综合工时制加班时长上限是多少后,还需关注与之相关的其他问题。实行综合工时制,员工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而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支付标准是不低于工资的150%。若在法定节假日加班,那加班工资则不低于工资的300%。如果您对综合工时制加班时长的计算方式、加班工资的具体核算等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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