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已签字的调解书存在异议怎样处理
若对已签字的调解书存在异议,可按以下方式处理。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能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可在调解书生效后六个月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请时需提供相应证据,如受胁迫签字的录音、录像,调解协议违反法律的具体条款等。其次,若经法院审查,调解不存在违反自愿原则及法律规定的情形,再审申请将被驳回。此外,若调解书涉及的是民事合同等内容,在符合法定可撤销情形(如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时,也可通过向法院提起撤销之诉来处理,但要注意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二、对已签字调解书有异议能否申请再审
对已签字调解书有异议,一般情况下符合法定情形时能申请再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若能证明在调解过程中存在受胁迫、欺诈等非自愿签字的情况,或者调解协议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可在调解书生效后六个月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不过,申请再审需有充分证据支撑主张,否则法院可能驳回申请。
三、对已生效调解书申请再审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已生效调解书申请再审,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有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比如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达成调解协议。二是有证据证明调解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规定。例如调解协议的内容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在调解书生效后六个月内提出。需向作出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法院审查符合条件的,会裁定再审。
当我们探讨对已签字的调解书存在异议怎样处理时,其实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提出异议后,调解书是否会立即停止执行,一般情况下,在处理异议期间,调解书通常不会停止执行,但特殊情况除外。另外,若异议成立,后续的调解程序或审判程序会如何展开也是大家关心的。要是你对调解书异议处理的流程、停止执行条件,或者后续程序等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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