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居时女方不愿,男方能否要回彩礼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一般予以支持。
同居时女方不愿,要看是否符合上述情形。如果双方只是同居,未办理结婚登记,男方可以主张要回彩礼。但具体能否全部要回,需综合考量多种因素。比如彩礼的给付金额、双方同居时间长短、彩礼的使用情况等。若彩礼已用于共同生活消费等合理支出,可能会酌情减少返还数额。
一般需提供给付彩礼的证据,如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作出裁判,判定是否返还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二、同居女方拒绝后男方要回彩礼有法律依据吗
在我国,男方在特定情形下要回彩礼是有法律依据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所以若符合上述法定情形,男方可通过协商或诉讼方式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三、同居男方给彩礼后女方悔婚应退还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同居但未办理结婚登记,男方给彩礼后女方悔婚,符合“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形,男方请求女方退还彩礼,通常会得到法院支持。不过,具体退还数额可能会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时间、彩礼使用情况等因素确定。
在探讨同居时女方不愿,男方能否要回彩礼这个问题后,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彩礼返还的比例问题,即便男方能要回彩礼,具体返还多少要结合同居时间长短、彩礼使用情况等因素综合判定。另外,如果彩礼是以赠与的形式给予女方亲属,这在法律认定上也会有所不同。要是对这些彩礼返还的细节以及相关法律规定仍有疑问,担心自身权益受损,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提供精准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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