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摇撞骗的立案和量刑标准是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应当立案。本罪属于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侦查。
量刑方面,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情节严重”通常指多次招摇撞骗;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严重损害国家机关形象和威信等情形。需注意,若冒充军人招摇撞骗,适用《刑法》第372条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定罪处罚。
二、招摇撞骗造成精神损害赔偿有法律依据吗
招摇撞骗造成精神损害赔偿有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招摇撞骗罪是指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犯罪行为。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因侵权行为造成他人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在招摇撞骗案件中,若行为人的行为给被害人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如导致被害人长期抑郁、焦虑等精神障碍,被害人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在刑事诉讼结束后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法院会结合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造成的后果等因素,判定是否支持精神损害赔偿及赔偿数额。
三、招摇撞骗导致物质损失赔偿有法律依据吗
招摇撞骗致物质损失赔偿有法律依据。《刑法》规定,招摇撞骗罪指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因被告人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若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此,被招摇撞骗而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可在刑事诉讼中附带提出民事赔偿诉求,要求行为人赔偿因犯罪行为带来的直接物质损失,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了解招摇撞骗的立案和量刑标准是啥之后,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招摇撞骗所得财物的处理,一般会依法追缴并返还被害人,若财物已被挥霍等难以返还,行为人可能需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多次招摇撞骗虽每次可能未达立案数额,但累计情节严重的也会影响定罪量刑。招摇撞骗不仅侵害他人权益,还损害国家机关形象。若你对招摇撞骗案件中的财物处理、多次行为的认定等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帮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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