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伤者误工费的计算是依据什么标准
误工费计算依据有:
1.有固定收入: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需提供劳动合同、工资单、收入证明等,证明其因伤误工导致收入减少的具体数额。
2.无固定收入: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一般需提供从事行业相关证明、近三年收入流水等材料辅助证明收入情况。
3.误工时间: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若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要以医院诊断证明、病历等作为误工时间的依据。总之,计算伤者误工费要综合考虑收入及误工时间等因素,以确定合理赔偿数额。
二、伤者护理费的计算有什么法律标准
伤者护理费计算标准依护理人员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若护理人员有收入,参照误工费规定计算。即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护理费;无固定收入,按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计算;不能举证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若护理人员无收入或雇佣护工,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若因残疾不能恢复自理能力,可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护理期限,最长不超20年。护理级别应根据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情况确定。
三、伤者营养费的赔偿有何法律依据
伤者营养费赔偿的法律依据主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赔偿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其中包括营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一般而言,医疗机构会在诊断证明等材料中给出是否需要加强营养及营养期时长的建议。法院通常以此为重要参考来确定营养费的赔偿。赔偿标准通常结合当地司法实践、伤者实际需求等综合判定,多以一定的日标准乘以营养期天数计算。
当探讨伤者误工费的计算是依据什么标准时,其实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误工费的计算时长,它不仅涉及医院出具的休假证明,若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另外,若伤者有固定收入,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而收入状况证明的提供也十分关键。如果你对伤者误工费计算的时长界定、收入证明获取等方面仍存在疑问,不要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人员将为你详尽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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