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战线中,有这样一位法律精英在刑事领域闪耀着独特光芒,他就是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的陈晓伟律师。自2009年执业至今,他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功办理了多起复杂刑事案件。
从教育背景来看,陈晓伟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这为他从事法律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从2004年起,他开始投身法律事业,此后专注于刑事案件辩护,尤其擅长经济犯罪、金融类犯罪、涉黑涉恶犯罪、职务犯罪案件辩护,以及企业刑事合规业务和企业负责人、高管人员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与解决。
他身兼数职,是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盈科北京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等,还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2015-2024年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并且是央视12套《我是大律师》节目首批嘉宾律师,多次接受多家新闻媒体采访报道。
在众多案件中,许X受贿、滥用职权案是陈晓伟律师专业能力的一次有力展现。被告人许X在担任X经济技术开发区XXXX局长期间,被检察机关指控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两项罪名,涉案金额巨大,案情极为复杂。
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制定了“程序与实体并重、逐点击破”的精细化辩护策略。他第一时间会见许X,详细了解案情,并与承办检察官积极沟通,形成了“不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证据不足”的核心辩护思路。
针对受贿罪中的放贷收息问题,他没有简单否认事实,而是从权钱交易的本质切入,引用权威案例,从多个方面论证该行为是合法的民间借贷。同时,他还创造性地提出即使认定受贿,数额计算也应采纳对被告人最有利的标准。对于高价交易,他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角度切入,指出红木家具价格认定存在弹性,现有证据无法排除合理怀疑。
在应对滥用职权罪时,他进行了体系化辩护。通过梳理大量政府文件,指出开发区职责特殊,催缴配套费并非法定职责;强调开发区的特殊定位和政策环境,认为将制度缺失的责任归咎于个人有失公允;依据相关司法解释,指出配套费是可追回的债权,不应认定为“经济损失”。
虽然法院最终认定许X构成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但陈晓伟律师的努力取得了显著成效。他成功将59.5万元的受贿指控核减为24.1万元,大幅降低了犯罪金额,为量刑减轻奠定基础。他的专业辩护影响了法官心证,为法庭量刑时综合考虑提供了充分依据。面对多项复杂指控,他进行了全方位无死角的辩护,彰显了高度的专业精神和对当事人权益的全力维护。
陈晓伟律师凭借自身的专业素养和不懈努力,在刑事辩护领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司法公正贡献着自己的力量,他是刑事司法领域中一位值得尊敬的法律守护者。
陈晓伟律师联系方式可在律图等专业法律服务平台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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