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辩护领域,有这样一位资深律师——陈晓伟,他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自2004年起投身法律工作,是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等。2015-2024年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还多次登上央视12套《我是大律师》节目,接受多家媒体采访。截止至今,他独立办理刑事案件453件,全为刑事类型案件,在经济犯罪、金融类犯罪等辩护领域有着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许某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涉案金额巨大、案情复杂。许某在担任X经济技术开发区XXXX局长期间,被检察机关指控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面临数罪并罚的严重刑事处罚。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开启了一场艰难的辩护之战。
他采用“程序与实体并重、逐点击破”的精细化辩护策略。第一时间会见许某,详细了解案情,并与承办检察官积极沟通,形成了“不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证据不足”的核心辩护思路,获得当事人认同。
针对受贿罪,陈晓伟律师进行了精细化拆解辩护。对于放贷收息部分,他没有简单否认事实,而是从权钱交易本质出发,引用权威案例,从双方关系、借款需求等五个方面,论证这是合法民间借贷。同时,还创造性提出即使认定受贿,数额计算应采纳对被告人最有利的标准。对于高价交易部分,他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切入,指出红木家具价格认定有弹性,现有证据无法排除合理怀疑,并论证请托人无需行贿的事实。
在滥用职权罪的辩护上,他进行了体系化辩护。从职责与权限方面,梳理大量政府文件,指出开发区职责特殊,催缴配套费并非许某法定职责;从政策与环境方面,强调开发区特殊定位和政策环境,缓交配套费是工作惯例;从损失认定方面,依据相关司法解释,指出配套费是可追回债权,案发前已大部分追缴,不应认定为“经济损失”。
最终,法院部分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受贿罪中,放贷收息受贿金额从59.5万元核减为24.1万元;滥用职权罪罪名成立。数罪并罚后,许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虽然本案未实现无罪辩护目标,但陈晓伟律师的价值不可忽视。他大幅降低犯罪金额,为量刑减轻奠定基础;专业的辩护意见影响了法官心证;全面维护当事人权益,不放过任何一个辩护点;实现了“有效辩护”,为当事人争取到远低于预期的刑期。陈晓伟律师用专业和责任,在刑事辩护领域展现出了非凡的价值,为众多当事人带来了公平与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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