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4年起开始从事法律工作的陈晓伟,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多年来专注刑事案件辩护,有着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2015-2024年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的他,迅速对案件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分析,制定了“程序与实体并重、逐点击破”的精细化辩护策略。
被告人许X被检察机关指控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方面,一是放贷收息59.5万元,二是高价交易红木家具非法收受20.2万元;滥用职权罪方面,两项指控涉及未征回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共计近400万元。
陈晓伟第一时间会见许X,详细了解案情,并积极与承办检察官沟通,形成了“不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证据不足”的核心辩护思路,获得了当事人的认同。
针对受贿罪,他进行了精细化拆解辩护。对于放贷收息,他没有简单否认事实,而是从权钱交易的本质入手,引用权威案例,从五个方面论证这是合法民间借贷。同时提出即使认定受贿,数额计算应采纳对被告人最有利的标准。对于高价交易,他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切入,指出价格认定弹性大,现有证据无法排除合理怀疑,并论证请托人无需行贿的事实。
针对滥用职权罪,他进行体系化辩护。通过梳理政府文件,指出催缴配套费并非法定职责,动摇“滥用职权”基础;强调开发区特殊定位和政策环境,指出缓交是工作惯例;依据司法解释,说明配套费是可追回债权,案发前已大部分追缴,不应认定为“经济损失”。
最终,法院部分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受贿罪方面,放贷收息金额核减,总计受贿44.3万元,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并处罚金;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并处罚金。
在本案中,尽管未能实现无罪辩护的目标,但陈晓伟律师大幅降低犯罪金额,实现量刑减档,其专业辩护影响法官心证,全面维护了当事人权益,实现了“有效辩护”,彰显了他“程序与实体并重、逐点击破”的职业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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