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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老板说了辞职又不想走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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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20 · 1712人看过
导读:从法律角度,辞职是民事法律行为。劳动者提出辞职,若通知已送达且单位作出安排,随意反悔会困扰单位;若通知未送达或单位未作安排,可与老板沟通,说明不想辞职原因,请求撤回,老板同意则达成新合意。若老板已作工作安排,反悔或担责,如赔偿损失。建议尽快与老板协商明确权责,避免纠纷。
跟老板说了辞职又不想走了怎么办

一、跟老板说了辞职又不想走了怎么办

从法律角度看,辞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一般而言,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若已送达辞职通知且用人单位已作出相应安排(如安排交接工作等),此时随意反悔可能会给用人单位造成困扰。

但如果辞职通知尚未送达或用人单位尚未实际作出基于辞职的安排,你可及时与老板沟通,诚恳说明自己不想辞职的原因,请求撤回辞职意思表示。若老板同意,双方可达成新的合意。

不过,若老板已基于你的辞职通知进行了工作交接安排调整等,你再反悔可能需承担一定责任,比如赔偿因你突然反悔给单位造成的合理损失等。建议你尽快与老板妥善协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避免后续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二、跟老板提离职后反悔不想走法律上可行吗

一般情况下,员工向老板提出离职属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若老板未作出同意离职的意思表示,员工可撤回离职申请,反悔在法律上可行。

但如果老板已明确同意,双方就离职事宜达成一致,离职协议生效,员工反悔通常不可行。因为此时双方已就劳动合同解除达成合意,若员工不履行,可能构成违约。不过,若双方协商一致,老板也愿意让员工继续留下,那么员工可继续工作。

三、提离职反悔不想走,法律是否支持这种行为

一般而言,员工提出离职后反悔不想走,需看单位态度。依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也可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到达单位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生效,双方劳动关系在通知期满时解除。

若单位同意员工反悔,双方可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但如果单位不同意,员工不能强制留下,因为提出离职是形成权,不以单位同意为生效要件。不过,若存在重大误解、受欺诈胁迫可撤销情形,员工能通过法律途径撤销离职申请。

当面临跟老板说了辞职又不想走了的情况,除了担心老板的态度外,还有一些后续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若老板同意你留下,后续工作安排可能会有所调整,你可能需要适应新的工作内容或职责。另外,如果此前老板已开始招聘新人来接替你的岗位,你留下后可能会与新人在工作上产生一些交接和协调的问题。如果你对如何跟老板沟通继续留下、后续工作安排等方面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提供详细的建议和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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