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辩护领域,有这样一位专业律师,他叫陈晓伟,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自2004年起投身法律工作,2009年开始正式执业,是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的骨干力量。他身兼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等多项重要职务,2015-2024年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同时,他还是央视12套《我是大律师》节目首批嘉宾律师,多次接受多家新闻媒体采访报道。
下面这起案件便能充分展现他的专业能力和智慧。被告人许X在担任X经济技术开发区XXXX局长期间,被检察机关指控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两项罪名。受贿罪方面,一是向辖区企业实际控制人放贷收息59.5万元,二是让请托人代付高价红木家具款20.2万元;滥用职权罪方面,一是违规为亲属项目办理规划许可,致243.938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未征回,二是不履行催缴职责,致154.286万元配套费未征回。涉案金额巨大,案情复杂,被告人面临数罪并罚的严重后果。
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制定了“程序与实体并重、逐点击破”的精细化辩护策略。他第一时间会见许X,详细了解案情,并与承办检察官积极沟通,形成了“不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证据不足”的核心辩护思路,获得了当事人认同。
针对受贿罪,他进行了精细化拆解辩护。对于放贷收息,他从权钱交易本质出发,引用权威案例,从五个方面论证是合法民间借贷,还提出若认定受贿,数额计算应采用对被告人最有利标准。对于高价交易,他指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红木家具价格认定有弹性,现有证据无法排除合理怀疑,且请托人无需行贿。
针对滥用职权罪,他进行了体系化辩护。通过梳理政府文件,指出开发区职责特殊,催缴配套费非法定职责,动摇“滥用职权”基础;强调开发区特殊定位和政策环境,缓交配套费是工作惯例,归咎个人有失公允;依据司法解释,配套费是可追回债权,案发前大部分已追缴,不应认定为“经济损失”。
法院审理后,部分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受贿罪方面,放贷收息金额从59.5万元核减为24.1万元,总计受贿44.3万元,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在这起案件中,尽管未实现无罪辩护,但陈晓伟律师价值突出。他大幅降低犯罪金额,为量刑减轻奠定基础;专业辩护影响法官心证,为量刑酌情从轻提供依据;全面维护当事人权益,彰显专业精神;实现了“有效辩护”,体现了刑事律师在疑难复杂案件中的关键作用。陈晓伟律师以其深厚的专业知识、精细的辩护策略和执着的专业精神,在刑事辩护领域书写着自己的精彩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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