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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发明创造专利归属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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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20 · 1409人看过
导读: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归属一般归单位所有。《专利法》规定,执行本单位任务或主要利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申请专利的权利及获批后的专利权归单位。但单位与发明人或设计人可通过合同约定专利归属,有约定则从约定。此外,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要对发明人或设计人给予奖励与合理报酬。
职务发明创造专利归属谁

一、职务发明创造专利归属谁

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归属,一般归单位所有。依据《专利法》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不过,单位与发明人或设计人可通过合同约定专利归属。若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发明人或设计人,那么应从其约定。另外,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合理的报酬。

二、职务发明创造发明人权益如何保障

职务发明创造中,发明人权益可从多方面保障。

首先,依《专利法》,发明人享有署名权,有权在专利文件中表明自己身份,单位不得剥夺。

其次,获得奖励与报酬权受法律保护。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给予发明人奖励;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应根据推广应用情况,按规定或约定给予合理报酬。若单位未履行,发明人可与单位协商,要求支付。协商不成,可收集劳动合同、发明创造相关资料、单位使用发明创造获利等证据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还能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若单位侵犯署名权,可通过向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投诉或直接起诉维权。

三、职务发明创造发明人权益受损怎样维权

职务发明创造发明人权益受损,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首先,与单位协商。依据《专利法》,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有权获得奖励和报酬,可与单位就奖励报酬的数额、支付方式等进行沟通协商,明确自身权益。

若协商不成,可向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请求调解。这些部门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居中协调解决纠纷

还可申请劳动仲裁。发明人可将权益受损事宜作为劳动争议,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单位依法履行支付奖励、报酬等义务。

若对仲裁结果不服,或不愿仲裁,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明确职务发明创造专利归属谁之后,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对于职务发明创造,发明人或设计人能获得怎样的奖励和报酬。依据法律规定,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合理的报酬。另外,若职务发明创造专利归属存在争议,又该通过何种途径解决。如果您对职务发明创造专利归属的后续权益、争议解决等方面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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