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征收款离婚时归谁
房屋征收款离婚时归属需分情况判断。
若房屋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且在婚后未进行扩建、添附等,那么基于该房屋获得的征收款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归该方所有。
若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征收款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若房屋是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并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明确只赠与一方,基于此房屋的征收款归该方;若未明确,可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另外,征收中若考虑了人口因素等给予额外补偿,涉及其他家庭成员的份额应先析出,再对夫妻部分分割。
二、离婚时房屋征收款分配有法律依据吗
离婚时房屋征收款分配有法律依据。若房屋为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且征收仅基于房屋本身价值,征收款属个人财产,离婚不参与分割。若房屋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征收款通常也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民法典》规定,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若房屋为一方婚前财产,但婚后有扩建、翻建等增值部分,增值对应的征收款可能按共同财产分割。此外,征收若考虑人口因素,涉及夫妻双方份额应合理分配。
三、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分割有法律依据吗
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分割有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即对于夫妻共同参与还贷的房产增值部分,另一方有权分割。
当探讨房屋征收款离婚时归谁这个问题,还需要考虑更多相关情况。若房屋是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征收款通常归该方所有,但婚后对房屋有共同修缮等投入,可能另一方会有一定补偿。如果征收款包含了人口安置费用,那么按人头计算的部分应归对应人员。此外,若征收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部分征收款在分割时也需合理考量。要是你对房屋征收款离婚分割的具体细节、特殊情况处理等还有疑问,别错过寻求精准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团队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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