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后的执行程序是什么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但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同时,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如果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刑事拘留后人会被如何处理
刑事拘留后,公安机关会在24小时内讯问被拘留人。发现不应当拘留的,必须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
若认为需要逮捕,会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会执行逮捕;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后续根据案件侦查进展,可能移送审查起诉,进入审判阶段,最终由法院定罪量刑 。
三、刑事拘留后审判无罪会怎么处理
若刑事拘留后审判无罪,依据国家赔偿法相关规定,当事人有权获得国家赔偿。赔偿义务机关一般为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
具体而言,赔偿方式以支付赔偿金为主,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另外,对于造成当事人名誉权、荣誉权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同时,相关办案人员若存在违法违规情形,会依据内部纪律规定和法律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甚至追究法律责任,以此确保司法的公正性与严肃性。
在了解刑事拘留后的执行程序是什么之后,我们知道这是一个严谨且法定的过程。但实际情况中,可能还存在一些细节需要进一步明晰。比如,在执行过程中家属有哪些知情权和探视权,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生活保障如何落实等。这些问题对于家属和被拘留人来说都至关重要。若您对刑事拘留后的执行程序相关的这些拓展内容有疑问,或者想深入了解整个流程中的其他方面,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读,消除您心中的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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