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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收受财物是否构成受贿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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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16 · 1637人看过
导读:事后收受财物是否构成受贿犯罪要具体分析。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其谋利构成受贿罪。若事前未约定,事后未谋利通常不构成;但为他人谋利时就有事后收受故意或谋利后约定收受,可能构成犯罪。关键在于是否利用职务便利及有无为他人谋利等因素。
事后收受财物是否构成受贿犯罪

一、事后收受财物是否构成受贿犯罪

事后收受财物是否构成受贿犯罪,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来说,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构成受贿罪。如果在为他人谋取利益之前并未约定事后收受财物,事后收受财物且没有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通常不构成受贿罪。但如果在为他人谋取利益时就具有事后收受财物的故意,或者在为他人谋取利益后约定收受财物,这种事后收受财物的行为可能构成受贿犯罪。总之,关键在于是否利用了职务便利以及是否存在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等因素。

二、事后收受财物怎样才算构成受贿犯罪

事后收受财物构成受贿犯罪需满足以下条件。首先,要有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故意,即便利益是在收受财物后实现的。其次,该利益需是不正当的,包括非法利益或违背政策、规章、制度等的利益。再者,收受财物与为他人谋取利益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实践中,若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后,收受请托人财物,且双方对此有明确的请托和收受的合意,一般可认定受贿。比如,官员为企业违规办理项目审批后,企业事后给予财物,官员明知是因审批行为所得仍收受,就可能构成受贿。但如果收受财物是基于正常人情往来,且与职务行为无关,则不构成受贿犯罪。

三、事后收受财物未达标准会否构成受贿

事后收受财物是否构成受贿需具体分析。

若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事后收受请托人财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以受贿论处:一是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不构成受贿;二是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因自身或者与其受贿有关联的人、事被查处,为掩饰犯罪而退还或者上交的,不影响认定受贿罪。

虽未达普通受贿数额标准,但存在特定情形,如多次受贿未经处理的,累计计算受贿数额;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也可能构成受贿。比如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

总之,不能仅以未达标准简单判断是否构成受贿,要综合各方面因素考量。

当我们探讨事后收受财物是否构成受贿犯罪时,除了上述所讲的一般判定标准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值得关注。比如在一些复杂的商业往来中,即使事先没有明确约定事后收受财物,但如果能证明存在潜在的利益关联以及职务便利的不正当使用,也可能被认定构成受贿。又或者在特定的行业环境下,一些看似事后收受的财物,实际是对之前职务行为的一种变相回报,这同样可能面临法律的审视。你对事后收受财物的法律认定是否还有其他疑问呢?若有困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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