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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十五日内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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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16 · 1737人看过
导读:仲裁里“十五日”计算参考民事诉讼规则。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如周一送达裁决书,周二起算十五天。若期间最后一天是节假日,以节后首日为届满日,如最后一天是周末,周一为届满日。期间不含在途时间,期满前交邮不算过期。行使权利要按此规则算时间,以免错失权利。
仲裁十五日内怎么算

一、仲裁十五日内怎么算

仲裁里“十五日”的计算,参考民事诉讼的期间计算规则。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内,像仲裁裁决书周一送达,从周二算第一天,往后数十五天。

要是期间最后一天是节假日,就把节后第一天当作届满日期。比如十五天的最后一天是周末,那周一就是届满日。

期间不包含在途时间,仲裁文书期满前交邮不算过期。想在十五日内行使权利,得按规则算时间,别因算错时间丢了权利。

二、仲裁十五日期限是如何准确计算的

仲裁的十五日期间计算有明确规定。起算点通常自仲裁裁决书送达之日起算。送达方式包括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例如,直接送达时,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这里的节假日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周末。同时,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仲裁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计算时需严格按照上述规则,准确界定十五日的起止时间,以确保仲裁程序的时效符合法律规定,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仲裁裁决书多久能拿到是怎么规定的

仲裁裁决书的出具时间依案件复杂程度而定。一般而言,仲裁庭会在组庭后4个月内作出裁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首席仲裁员或独任仲裁员报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适当延长。

仲裁程序中,仲裁委受理仲裁申请后,会在规定时间内将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送达申请人,并将仲裁申请书副本和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答辩后,仲裁庭会根据案件情况安排开庭审理。审理终结后,仲裁庭会根据查明的事实、适用的法律等作出裁决。整个过程顺利的话,通常能较快出裁决书。但如果案件事实复杂、证据繁多等,时间可能会相应延长。

在仲裁里明确“十五日”的计算规则至关重要。除了上述的基本计算方式,还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留意。比如,如果在计算十五日期间时,恰好遇到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这些时间是否应计入期间呢?实际上,法定休假日和休息日是不计入期间的,会相应顺延。另外,如果当事人因为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了十五日的期限,该如何补救呢?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仲裁机构决定。若你对仲裁中“十五日”的计算规则还有其他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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