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求支付双倍经济赔偿金的情形有哪些
在劳动法律关系中,常见的要求支付双倍经济赔偿金(二倍赔偿金)情形包括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以及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相关费用经责令限期支付后逾期仍不支付(符合法定情形下);经济赔偿金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计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如劳动者无法定过错却被无理由辞退、劳动合同未到期擅自终止等,需支付双倍经济赔偿金。若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经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后逾期仍不支付,除支付欠付金额外,还需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标准加付赔偿金,符合法定情形时可能构成二倍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经济赔偿金在此基础上加倍。若遇到此类劳动纠纷,建议及时向专业律师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支付双倍经济赔偿金的条件是什么
支付双倍经济赔偿金,即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经济补偿标准的赔偿金,主要有以下情形: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性裁员违法: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进行经济性裁员,被认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支付双倍经济赔偿金。劳动派遣违法:劳务派遣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三、用人单位支付代通知金的情形有哪些
代通知金,即代替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在解除劳动合同时,用支付额外一个月工资(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的方式来代替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支付代通知金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形: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当面临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相关费用经责令限期支付后逾期仍不支付这些情况时,准确理解和运用双倍经济赔偿金的规定至关重要。比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较长时间的劳动合同,但无故提前解除,这种时候劳动者该如何精准计算自己应得的二倍赔偿金呢?又或者用人单位拖欠劳动报酬,经责令支付后仍拖延,在这种复杂情况下,怎样才能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呢?如果您对这些问题仍有疑惑,不要错过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提供更详尽准确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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