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法胜任工作怎么拿补偿
因无法胜任工作想要获得补偿,需符合法定情形及程序,即用人单位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能胜任,用人单位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若要以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要先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如通过绩效考核、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评估等。接着需对劳动者进行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若之后劳动者仍不能胜任,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要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如果您在这方面遇到具体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无法胜任工作补偿标准是什么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还需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需注意,用人单位以此解除劳动合同要有充分证据证明劳动者确实无法胜任工作,且已进行培训或调岗等措施。
三、无法胜任工作单位应支付多少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需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例如,劳动者月工资为5000元,在单位工作3年,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就是3×5000+5000=20000元。
因无法胜任工作想要获得补偿,需符合法定情形及程序,即用人单位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能胜任,用人单位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在实际操作中,还有一些细节需要注意。比如如何确定绩效考核的标准才是合理且合法的,以及调岗后的工作内容与薪资待遇变化是否在合理范围内等。这些都可能影响到您能否顺利获得应有的补偿。要是您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团队将为您提供精准且实用的解答,助力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